明代宦官魏宗贤(1583--1627),河间肃宁(今属河北)人。万历年间入宫,后被任为司礼秉笔太监,兼掌东厂。 他勾结权奸,专断国政。兴大狱,杀无辜,曾杀害东林党人杨涟等。自称九千岁,下有五虎、五彪、十狗等名目,从内阁六部到四方督抚,都安插有他的死党。祸国害民,达于极点。 崇祯皇帝即位后,魏宗贤的丑事,逐渐败露。被黜职后,先安置到凤阳,后下令逮捕治罪。他畏罪自缢。 但他的奸命,并未到此结束。 据纪晓岚《阅微草堂笔记》记载: 乾隆年间,文安县有一座学堂,设在文庙里。忽然雷鸣电闪,紧缠文庙,响声不断,电光激射。 当地的训导王着起说:“这里面一定有特殊的重要原因!”他就派了几个大胆的人,冒着雷雨,进到文庙,探视究竟。 发现有一条大蜈蚣,伏在“至圣先师孔子”的牌位上。王着起就讲:“这个可恶的毒虫!把它弄出去。”校役找来一把大铁钳子,把蜈蚣钳起,扔到文庙外边的空地上。 这时,霹雳一声巨响,就把蜈蚣打死,当时,天空立刻晴朗起来。 人们都来看稀奇,只见那支大蜈蚣的背上,写有“魏忠贤”三个赤色的大字。人们拍手称快:大喊:“这就是奸贼的下场!” 正是: 奸贼狗命不久长,任尔揽权甚嚣张。 犯下滔天般般罪,难逃恶报恢恢网。 但凡恶徒皆有死,必临众恶清算时。 桩桩件件加倍偿,自作自受后悔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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