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时期在潭州一带的水域中每年都有不明不白溺死的人,当时人们一直传说之所以如此,是因为水中有一只鼍(tuó),也就是鳄鱼,成了妖精害人所致。在宋仁宗天圣年间(西元1023 —1032年),当地一位李姓女子的弟弟也莫名其妙的落水而亡,连尸首都捞不上来,她认为自己的弟弟一定是被鼍妖害死的。她为了报仇,便刺破自己的手掌以血和墨写了控诉妖怪的文章,并在祭祀神灵后烧了,以祈祷此文能上达天帝。
当天晚上,她就做了一个非常清晰的梦。在梦中有位道士将她带到一处肃穆森严好象人间大官府的地方,道士让她在庭外等候。不一会儿,她又看见有数位衙役一样的人用铁索押着一个数丈长的怪物过来了,怪物目光如电,头上还长出了一只角,非常凶恶。一位衙役告诉她:你将与它一同见官。李姓女子此时悟到这就是人们传说的鼍妖。
入了官府站于庭下,她远远看见殿上有人物往来,可具体情况就看不清了。不一会儿,就有一人下殿宣布判决结果道:江鼍肆暴,枉害平民,判处铁杖一百并处死;然而李姓女子刺血写诉状,以致于血腥之气亵渎了高真,现判处将其交付王硕脊杖十五下。随后就有人将她送了回来。
她醒后回忆此梦,历历在目,悟到神已除掉了鼍妖,但自己也被神判决未来遭受脊杖十五下。她生怕神对她的处罚应验,从此处处小心翼翼,愈发安分守己。十几年后,朝廷委派侍御史王硕担任潭州的长官。此时李姓女子居然不小心家中失火导致周围的人家也遭了火灾。王硕便依朝廷律法将她脊杖了十五下。
看了这个故事,真是令人感叹:善恶最终必有报,鼍妖残暴一时,最终却免不了被神灵诛杀;李姓女子无意中亵渎了神灵,被神判处脊杖之刑,之后无论如何小心避免,最终的结果却是分毫不差的按神的安排实现了。看来真是人算不如天算。
从李姓女子除妖心切,却因无意中冒犯了神而遭报应一事可知:亵渎神佛恶报甚大,不是一般人所能想象的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