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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时期有一位儒生,他的名字叫刘庭式,字德之。他是齐州人,齐州也就是今天山东一带。他考取了进士以后,被派往密州做通判官,当时的大文豪苏东坡正是这里的刺史。苏东坡很赏识、敬重刘庭式的人品。
刘庭式在没有考取进士之前,曾经与本乡的一位民家女子确定了婚姻关系,只是还没有下聘金。
后来,刘庭式考上了进士,做了官,又得到名人的赏识,看来是前程远大,不可限量了。可是那位女子,却在这个时候生了一场大病,结果导致两眼全失明了。女子的父母是种田人,家境贫寒,也就不敢再向刘家提起这门亲事。
朋友中,有人劝刘庭式:“那位女人已经瞎了双眼,你为了自己的前程和未来的幸福,就另行择亲吧。如果你一定要和那家结亲,就娶她的妹妹好了。”
刘庭式回答说:“我当年同她订立婚约时,已经把心许给她了。她现在瞎了眼睛,但是她的心还是好的。我若是违背了当初的心愿,我的心倒是变坏了。再说:人人都会变老的,当妻子年老色衰时,我们也不能更换年轻美貌的女子吧?人得守诚信,自己不能变心。”
就这样,他们二人结了婚。婚后,刘庭式尽量照顾好这位双目失明的妻子,夫妻和睦度日,很是恩爱,先后养育了几个孩子。
苏东坡知道了这个情况后,对刘庭式的行为也深为感佩,说:“刘庭式真是一位情操高尚的人啊!”
刘庭式为什么能做到这一点呢?其实啊!古人的婚姻观跟现代人是有着很大的不同的。
诗经里有一著名的诗句叫: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现代的很多年轻人啊很喜欢引用,特别是在新婚燕尔的时候,都有着这样的美好愿望。但是人们往往只是领会了字面上的甜蜜浪漫的意境,而没有去体悟这句话背后的深意:牵着你的手,与你一起慢慢老去。这可是一个漫长的生命过程啊,二十年、三十年、五十年、六十年,在这漫长的岁月里,两个人会一起经历怎样的人生呢?荣华?富贵?贫病?战乱?离别?……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执子之手,不离不弃吗?
其实在这句诗的前面还有一句,叫: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契是契约的契,阔是阔别的阔,成说,在这里当订立讲。我把这句诗的意思翻译成:与你订立一份契约,只有一人死了一人还在生,才能把我们分开。这样的婚约是何等的份量啊。那是一生的托付,一生的承诺和一生的责任。
在西方社会里,人们同样对婚约看得很重,在教堂里的婚礼上,在上帝面前发誓:遵照上帝的安排,无论在什么环境下,都要互相关爱,互相忠诚,不离不弃。把婚姻看得很神圣,很庄严。
所以自古以来啊,无论是哪一个民族,婚姻的前提都是誓约,它保证了婚姻的合法性,也具有了对彼此的约束力。在西方有上帝的见证,而东方则以天地为见证。
现在人们还沿用的形容婚姻的说法,如终身大事、从一而终等,大概都是出自于这样的婚姻观。
正是基于这样的婚姻观,前面故事里的刘庭式才能够信守婚约,不以客观环境状况的变化而改变初衷。
也许现代的人很难理解刘庭式的做法,觉的他傻。因为现代人早已经不把一纸婚约当成一回事儿了,有没有婚约都无所谓:没有婚约,两个人爱了,就在一起;有了婚约,两个人不爱了,照样分开。谁也不欠谁的。根本不去考虑对方的感受,更别说孩子,老人的情感。
是啊,环顾我们周围,今天这个人离了,明天那个人又再婚了。大家都在婚姻的殿堂里忙忙碌碌,甚至有些人根本不劳神结婚,离婚,两个人一好了就住一起了,不好了就分开了,换男朋友,换女朋友就象换衣服一样。还美其名曰寻找自己真正的幸福。那么问一句:你找到了吗?
当你对别人不信守诺言的时候,别人也同样不会对你信守诺言;当你不尊重别人的时候,你也同样得不到别人的尊重;当你把自己的喜好感受需要利益放在首位的时候,别人同样不会把你的喜好感受需要利益放在他的首位。一颗变坏了的心又怎能找到一颗好的心来陪伴呢?这样追求来的所谓自由的结合又何来长久可言呢?所以说起来啊,真正傻的是现代人呐。
刘庭式娶了瞎了眼睛的妻子,信守了婚姻的承诺,保住了两颗好的心,这两颗好的心在日后漫长的岁月里只能越来越融合,越来越心心相印。真正能够做到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他们的幸福也就是不言而喻的了。那么他们不是最精的人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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